新闻资讯
咨询热线
400-023-4588电话:400-023-4588
传真:400-023-4588
邮箱:admin@ap-by.com
税务总局:深度参与全球税收合作 持续打造国际税收升级版jdb电子
jdb电子2015年是G20国际税改承前启后之年,也是我国打造国际税收升级版大有作为之年。国际税收体制处于关键转折期,国际税收规则经历着历史性重塑。
一年来,国家税务总局沿着习为国际税收工作指明的方向,牢固树立大国税务理念,充分展现大国责任担当,深度参与全球税收合作,让国际税收听到中国声音、看到中国方案,国际税收工作迈上了新高度。
积极参与规则制定 提升中国税务线年,国际税收治理成为全球治理体系更加重要的组成部分,其意义远超税收本身,是抵御国际金融风险,规范国际经济秩序,促进全球经济复苏的重要力量。
与此相适应,G20税改取得重大进展,BEPS主要行动计划顺利完成,15项成果在G20安塔利亚峰会上获得批准,国际税收改革转入后BEPS议程,全球转入税收与经济实质相匹配的新时代。国内《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经国务院批准,主管当局间协议正式签署;中央批准实施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要求深化国际税收合作。
2015年,随着亚投行的成立以及“一带一路”战略的全面实施,税收成为企业跨境投资面对的主要问题。
8月底,大陆与台湾地区的税收协议历经6年谈判,最终达成一致,并由海协会与海基会正式签署,两岸税收合作法律框架得以正式建立,极大促进了两岸直接投资,并和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的税收协议一起,共同为大中华地区共同市场的形成做出制度保障。两岸税收协议和其他两岸谈判成果共同为习与台湾方面领导人新加坡会晤营造了良好氛围。
10月,为配合中国-中东欧16国总理苏州会议,中国与罗马尼亚税收协定达成一致并作为重大外交成果对外宣布。中罗协定对所有间接投资所得规定了3%的低税率,大大降低了中罗两国投资者的税收负担,将大力促进中罗经济合作,并为修订中国与其他中东欧国家间的税收协定奠定良好基础,改善“一带一路”战略在中东欧国家的税收环境。
结合BEPS成果,我国反避税法律、法规得以进一步完善。《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成为我国落实BEPS成果的第一项行动,得到国际社会好评;《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从制度上解决了境外投资者间接转让我国财产、规避我国税收的问题;《关于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有效遏制了跨国企业通过对外大额支付费用转移我国利润的避税行为;《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深入贯彻G20国际税改指导思想,全面借鉴国际最新理念与方法jdb电子,与我国国际经济合作与反避税实践相结合,有望成为一部方法先进jdb电子、技术领先、符合实际的反避税法规jdb电子。
信息化是打造国际税收升级版的技术手段jdb电子,是实现国际税收现代化的有力支撑。按照金税三期工程和税收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税务总局结合国际税收管理实际需要,开发了“国际税收管理信息技术平台”,将国际税收分析、跨区域协作和管理统一纳入规范化管理,通过数据整合jdb电子、加工,实现非居民税收管理、对外投资税收服务与管理、情报交换、反避税、税收协定查询、跨区域合作等的信息化。截至12月,该平台一期功能开发完成并成功上线试运行,为国际税收管理提供了技术保障。